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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1-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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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

普人社公〔2022〕3 号


各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应当进行待遇领取资格年度认证。资格认证时间全年均可办理(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应于2022年3月21日前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影响养老金领取。

二、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方式为网上认证和传统认证相结合,主要以网上认证为主,确实未能通过网上认证的采用传统认证的方式。

(一)网上认证。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平台进行认证。广东省已在“粤省事”微信平台开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具体操作如下:在微信中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登录,进入服务→社保→养老→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镇职工)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本人办理或代他人办理→如果是本人认证的,直接确认,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是代他人认证的,则领取地选择揭阳市,录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然后确认,并进行身份验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人脸识别)。当显示认证结果为“资格核验成功”,即表示本年度本次领取资格认证已通过,认证结果将会反馈到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建议由家人、子女或亲戚朋友帮忙。

(二)传统认证。

未能通过网上认证的,可到市社保局经办大厅进行资格认证。为避免我市社保大厅人员聚集,请企业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按目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

三、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认证的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将按国家、省和揭阳市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养老金领取人员服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应由其亲属或主管单位及时上报市社保局,停发企业养老待遇发放。对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将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前往现场认证人员,请按照《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揭防疫指办函2022〕2号)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出发前在家自测体温,在没有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症状的情况下,自觉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办理认证手续,做到即办即走,减少停留时间。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来源:普宁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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