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裸奔”的打工人,这件遮羞布该如何穿上?

发表时间:2021-05-07 15:17

近两年,我国灵活就业群体中的交通事故、猝死等工伤事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北京副处长王林再次让大众关注灵活就业这个群体。


2020年10月,广东省普宁市一名校车接送员突发心血管疾病,在做发车前准备时猝死。其所在学校以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为由,只给该接送员购买商业意外险,保险公司赔偿家属30万元。


用人单位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合法?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行为是否有效?制度性改善如何推进?


1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通常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放弃社保,本质上就是拒绝为员工参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自愿放弃行为无效,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需承担违法责任。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涛表示,陈祖军“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无论是否属于自愿,均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其实此前类似接送员的工伤事件已发生多起:


2020年年底,饿了么骑手韩某在送餐途中猝死。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3万元商业意外险赔偿,是家属一开始获得的赔偿。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饿了么最终给予韩某家属60万元抚恤金。


2020年5月27日,54岁的家政服务员孟华在北京一雇主家打扫卫生,不慎从凳子上跌落受伤,到医院一查股骨头摔成三截。出了事,家政公司不管,雇主也不管。反复找了家政公司多次,最后老板给1000元了事。


与接送员从事的工作不同,韩某与孟华在我国就业政策统计口径中有一个共同身份:灵活就业人员。外卖骑手、个体小店老板、装修工、保洁人员、网约车司机……这些大量在城市里辛苦奔波的劳动者,构成了灵活就业从业人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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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开始,广东现行政策,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全国2亿左右灵活就业人员中的绝大部分,没有参加社保。他们一旦因工伤亡,后续救治、抚恤、赔偿等保障力度不够,会陷入各种维权纠纷,令个人与家庭遭遇不可承受之重。


2

意外伤害险能覆盖工伤需求吗?


人社部的调研显示,在缺少工伤保险的背景下,多数平台企业也会通过购买意外伤害险实现其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


然而,意外伤害险能覆盖工伤需求吗?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性质不一样: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


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保障水平也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并没有设置补偿限额,可以确保工伤(亡)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遗属)经济补偿,避免因不幸工伤而陷入生活困境。


意外伤害险:属于限额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一般保障水平较为有限。


与工伤保险相比,灵活从业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附加值低、保障力度小。


以“在送餐途中猝死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为例,如果韩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其因工死亡后家属可获得的补偿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外,其近亲属还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相关标准计算,仅前两项相加就近90万元,大于目前所获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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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要更广,当我们的职工遇到工伤事件时,一般而言,工伤保险获得的补偿金额要比意外伤害险高。由此可见,意外伤害险并不能很好地覆盖工伤需求。


3

如何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性改善?


近几年,灵活就业人员尤其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问题,已引起主管部门高度关注。


一种试点思路是,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2021年4月1日,广东出台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首次将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据了解,这项政策预计惠及人群超过300万人。

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难以突破的瓶颈问题,主要是参保对象的界定、缴费费基和费率、工伤认定和待遇审核支付等。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应系统研究调整社保政策的“有劳动关系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基本思路,确立没有劳动关系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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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过程中,可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精确评估不同行业灵活就业群体的工伤风险,合理确定保费费率,既保证保险的覆盖面、可及性,也不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保持经济的活力。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莉表示:


在共享平台用工日益普及的情况下,建议按使用单位、平台和劳动者个人各缴一部分方式,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问题;在司法层面可对共享经济网络平台和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明确边界、统一标准,便于劳动者和用工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来了!


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性改善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一步,但是仅靠弥补事后的伤害还远远不够,还应当从根本上预防工伤事件的发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


此次计划的工作目标为:


1.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5年降低20%左右;

2.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3.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相信通过本次《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咱们“打工人”的工作环境会有所改善,发生工伤的概率会有所降低,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如何

工伤保险是为劳动者

提供工伤保障最好的方式

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维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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